当前位置: 首页
>信息公开>政策文件
《山东省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工作方案》

发布日期:2020-09-08 16:30
浏览次数:

2013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时发表重要讲话,要求我省切实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2014年11月、2015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两次对山东工作作出重要批示,要求我省着力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用好齐鲁文化资源丰富的优势,加强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挖掘和阐发,为做好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提供强大的精神力量。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视察山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现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1.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居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紧围绕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牢牢把握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坚持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充分用好齐鲁文化资源丰富的优势,大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蕴含的核心思想理念、中华传统美德、中华人文精神,不断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山东创新发展、持续发展、领先发展,奋发开创经济文化强省建设新局面提供强大精神力量。

2.工作思路。全面落实“1558”工作思路,着力形成整体推进的战略态势,把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与发展现实文化有机统一起来,在继承中发展,在发展中继承,实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围绕“一个目标”:在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中走在前列;构建“五大体系”:加快构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研究阐发体系、普及教育体系、实践养成体系、保护传承体系、传播交流体系;建设“两区三带”五大文化区域:着力建设曲阜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示范区、齐文化传承创新示范区“两大示范区”和大运河(山东段)文化带、齐长城文化带、山东海疆历史文化带“三个文化带“;实施“八大工程”:深入实施文化经典研究阐释和出版工程、大众化普及推广工程、历史文化展示及“乡村记忆”工程、“孝诚爱仁”四德工程、沂蒙精神研究传承工程、齐鲁文化题材文艺创作工程、齐鲁文化走出去工程、文化研究和传播人才工程。

3.主要目标。到2025年,基本形成我省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体系,取得一批影响广泛的研究阐发成果,形成一批全面覆盖的普及教育载体,培育一批深入生活的实践养成品牌,建设一批特色鲜明的保护传承项目,搭建一批沟通中外的传播交流平台,山东文化软实力和对外影响力显着增强,道德文化高地根基更为坚实,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中当好排头兵。

二、构建五大体系

4.研究阐发体系

以儒学研究阐发为重点,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优势学科建设为支撑,统筹推进文化典籍系统整理、思想意蕴阐释辨析、时代价值研究阐发与转化创新、协同创新体制机制建设为一体的研究阐发体系。

紧紧围绕“四个讲清楚”,即讲清楚每个国家和民族的历史传统、文化积淀、基本国情不同,其发展道路必然有着自己的特色;讲清楚中华文化积淀着中华民族最深沉的精神追求,是中华民族生生不息、发展壮大的丰厚滋养;讲清楚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中华民族的突出优势,是我们最深厚的文化软实力;讲清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植根于中华文化沃土、反映中国人民意愿、适应中国和时代发展进步要求,有着深厚历史渊源和广泛现实基础,深入研究阐发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丰富哲学内涵、人文精神、科学思想、价值理念,道德精髓,加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与马克思主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中国梦、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等专题研究,推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转化创新。深入挖掘整理以儒家文化为重点的传统文化典籍,推进孔子、孟子思想学说研究,确保在东亚儒家文化圈中居于主动,在世界儒学传播和研究中始终保持充分话语权;深化墨子、庄子、孙子、曾子、管子、荀子、晏子等思想学说研究,加强东夷文化、齐文化、鲁文化、莒文化以及泰山文化、黄河文化、海洋文化、运河文化等特色文化研究。依托“双一流”建设等项目,加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优势学科建设。扶持易学、稷下学、东夷学等学科发展,壮大一批新兴学科和交叉学科。整合高等院校、研究机构、学术社团等资源,打造高端儒学研究平台,努力形成具有世界影响力的儒学研究高地。深化中国孔子基金会改革,突出募集资金的主要职责。深化孔子研究院改革,理顺体制机制,充分发挥其在研究阐发、对外交流等方面的作用。发挥山东师范大学齐鲁文化研究院、曲阜师范大学孔子文化研究院和国学院、山东理工大学齐文化研究中心、山东社科院国际儒学研究与交流中心、孟子研究院、山东诗词学会等作用,扶持社会性文化研究机构、学术团体发展,建设开放性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学术研究平台,推动形成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研究协同创新机制。(牵头单位:省委宣传部,责任单位:省委党校、省政协文史委、省编办、省文化厅、省教育厅、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旅游发展委、山东社科院、省社科联、省地方史志办、孔子基金会秘书处、山东大学、山东师范大学、山东财经大学、曲阜师范大学、山东理工大学、孔子研究院、孟子研究院、滨州学院、枣庄学院、济宁市、曲阜市)

5.普及教育体系

以青少年和党员干部为重点,以各级各类学校为主渠道,充分发挥媒体和各种文化设施、阵地作用,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融入国民教育、社会治理、党的建设全过程。

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贯穿于启蒙教育、基础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干部教育各领域;开发建设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课程和教材体系,推动高等院校开设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必修课,推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进校园。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纳入全省党员干部教育培训规划,编写党员干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读本,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作为政德建设和党员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充分利用各类公共设施、场所和阵地,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媒体作用,推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宣传教育和大众传播。(牵头单位:省委宣传部、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责任单位:省委组织部、省委统战部、省委政法委、省委外宣办、省委党校、省委网信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计生委、省交通运输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文化厅、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体育局、省环保厅、省地方史志办、山东行政学院、省社会主义学院、孔子基金会秘书处、大众报业集团、山东广播电视台)

6.实践养成体系

以融入生产生活为目标,以四德工程和精神文明创建为抓手,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品牌引领,通过形式多样的实践活动,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传统美德在人们生产生活中活起来、传下去,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挖掘提炼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的优秀思想内涵,修订市民公约,乡规民约、学生守则、行业规章、团体章程,建立健全各类礼仪、礼节、礼貌规范,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融入社会规范。深化以孝、诚、爱、仁为主要内容的四德工程建设,大力选树道德典型,弘扬中华传统美德;提升“学雷锋,做山东好人”、善行义举四德榜、厚道鲁商等道德品牌,结合传统民俗节日、重大节庆日和重要纪念日,组织开展爱国主义、传统美德等教育,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融入道德建设。以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园创建活动为载体,开展中华传统美德教育、节俭养德全民行动,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广泛开展移风易俗,大力倡树文明新风,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融入精神文明创建。(牵头单位:省委宣传部,责任单位:省委省直机关工委、省文明办、省委高校工委、省妇联、团省委、省教育厅,省旅游发展委、大众报业集团、山东广播电视台)

7.保护传承体系

以齐鲁文化遗产有效保护、合理利用、传承发展为主线,以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法制建设、理论研究、传习教育为重点,构建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全面提升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的能力水平,让文化遗产“活起来”。

深入实施曲阜片区、临淄片区、省会片区,黄河三角洲片区、半岛片区、沂蒙片区、鲁西片区等文物保护片区规划,加强世界文化遗产、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历史文化街区、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及城镇化、工业化进程中各类文化遗产的保护利用。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挖掘、保护传承,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记录工程,推进非遗传习所、展示馆建设,完善非遗保护项目、传承人、传习所、生产性保护基地、文化生态保护区“五位一体”保护传承体系。(牵头单位:省委宣传部、省文化厅、省文物局,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文明办、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旅游发展委、省地方史志办)

8.传播交流体系

服务国家“一带一路”建设,聚焦“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以品牌活动为载体,创新传播方式,构建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对外传播格局,讲好山东故事,提升齐鲁文化国际影响力。

针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不同特点,积极融入“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人文交流。发挥“孔于故乡中国山东”、“尼山世界文明论坛”等齐鲁文化传播交流平台作用,提升中国(曲阜)国际孔子文化节(世界儒学大会)国际影响力,积极参与世界文明对话。创新对外文化传播方式,提高议题设置能力,用好各种对外文化交流机制平台,开展多层次文化交流,讲好中国故事、山东故事;加强省属重点外宣媒体国际传播能力建设,加强与国外媒体、中央重点外宣媒体合作,发挥海外华文媒体作用,推送传播齐鲁文化;深化对外文化贸易,鼓励和扶持文化企业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开展项目推介、产品展销、投资合作,促进更多具有山东特色的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进入国际市场。(牵头单位:省委宣传部,责任单位:省委外宣办、大众报业集团、省文化厅、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商务厅、省旅游发展委、省外办、省侨办,孔子基金会秘书处、山东广播电视台、山东出版集团有限公司)

三、建设“两区三带”五大文化区域

9.曲阜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示范区

落实国家“十三五”规划部署,以建成具有国际影响力的首善之区和世界东方精神家园为目标,依托规划区内富集的文化遗产资源,按照重点突破、融合互动、整体推进原则,提升曲阜、邹城、泗水核心区引领示范地位,发挥面向全省的辐射带动作用,形成核心引领、协作支撑、联动发展格局。

推进实施《曲阜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示范区建设规划》,健全示范区协调推进机制,深化管理体制改革,破解土地、资金、项目、人才等制约瓶颈,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推动整体提升。加快孔子学院总部体验基地建设,打造世界儒家文化研学中心。推进孔子博物馆、齐鲁诸子展示馆建设,加强孔府档案文物保护与研究。推动曲阜新区国家级文化产业园、孟子湖文化产业园等重点文化园区建设。加快尼山圣地建设,打造世界儒家文化旅游圣地、国际儒学教育培训基地和文化创意产业基地。扎实推进国家大遗址“曲阜片区”文化遗产保护,提升“三孔”世界遗产保护管理水平,全面加强儒家文化遗产系统保护利用。重点推进“三孔”彩绘、鲁国故城、邾国故城、薛国故城等文物保护工程,统筹实施汶泗流域、薛河流域文化遗产综合保护利用。加强传统美德、文明礼仪和首善意识教育,推动儒学“六进”行动计划、书香社会行动计划、传统书院建设、“彬彬有礼道德城市”建设探索实践,培育形成崇德向善、诚信互助的社会风尚,打造道德高地、礼仪之邦、书香社会、友好家园。充分挖掘邹鲁文化的深厚内涵和时代价值,加强邹鲁礼乐文化整理展示,推动邹鲁文化生态保护试验区建设。加快“邹鲁文化城市”合作交流平台建设,支持邹鲁研学旅游联盟标准化、规范化、国际化、品牌化发展。办好“母亲文化节”、“国际中学生儒学辩论大会”、“论语大会”等品牌项目。(牵头单位:省委宣传部、省发展改革委、省文化厅,责任单位:省文物局、省财政厅、省文明办、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旅游发展委、山东广播电视台、济宁市)

10.齐文化传承创新示范区

“建设具有全国影响力的历史文化示范区为目标,以临淄、青州为核心区域,延伸带动鲁中、鲁北及胶东半岛地区,建设齐文化研究保护基地、产业发展基地和文化旅游胜地。编制实施《齐文化传承创新示范区发展规划》,全面规划建设齐文化保护、传承和创新体系,统筹示范区经济社会发展。推进齐文化特色产业融合提升,重点打造印象齐都文化产业园、陶琉小镇、蹴鞠小镇、盐业产业园等重点园区和基地。加快齐文化网络内容厚创平台、齐文化产权交易平台等项目建设。加强齐文化研究推广,依托齐文化研究院和稷下学宫论坛,实施齐文化研究阐发工程,建设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基地。编纂出版《齐国通史》《齐国故都文化研究》《管子思想时代价值》《稷下文化精神及其现代转型》等系列丛书,建设稷下学宫模拟展示馆,推进齐文化遗产数字化保护和创新工程,打造“文化遗产保护与创新省部协同科技创新平台”。支持办好齐文化节、姜太公暨齐文化主题国际巡展等活动。加快推进齐国故城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建设。全面实施高青陈庄—唐口遗址、临淄青州田齐王陵、临淄墓群、淄川博山古窑址、鲁北盐业遗址等一批重要大遗址保护与环境整治工作,加强青州古城、潍县古城、周村古街等文物集中连片区域保护利用。(牵头单位:省委宣传部、省发展改革委、省文化厅、淄博市,责任单位:省环保厅、省文物局、省旅游发展委、潍坊市、东营市)

11.大运河(山东段)文化带

对接国家大运河文化带建设纲要,深入挖掘大运河(山东段)历史文化资源,编制山东大运河文化带建设规划,实施运河文化遗产保护修缮工程,打造展示中华文明金名片。

聚焦遗产保护、内涵挖掘、生态整治、经济发展、设施建设等,列出清单,有序推进。研究建立强有力的协调管理机制,探索实行总体规划、统筹协调、整体保护、分段管理、有序开发的管理运行模式。严格执行世界文化遗产国际公约和法律法规,加强世界遗产点段的监控和保护。全面实施运河遗产保护展示工程,针对沿线8段河段、15处遗产点及百余处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实施本体维修和环境整治,建设运河遗址公园和主题博物馆。实施运河沿线景观环境整治工程。保护自然生态湿地,改善居民生活环境。加快河道故道修复工作,实施航道提升工程,加快沿线河道、闸桥改造和配套设施建设,实现黄河以南全程通航。配合国家黄河以北段复航论证和规划,构建运河沿线公、铁、水综合立体交通体系,改造提升现有道路标准,建设运河遗产小道。借鉴世界运河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利用经验,依托沿线德州、临清、聊城、济宁、台儿庄等历史文化名城,拓展带动传统古镇村落,建设重点文化旅游区段,展示文物古迹和民俗风情,大力发展人文旅游、历史教育、节庆会展等运河文化相关产业,强化运河的生态、文化、旅游、商贸、居住等综合功能,再现运河繁荣盛景,打造运河文化产业品牌。支持济宁市创建全国首批运河文化建设示范城市。(牵头单位:省文化厅、省文物局、泰安市、枣庄市、济宁市、聊城市、德州市,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旅游发展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水利厅、省环保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地方史志办)

12.齐长城文化带

深入挖掘齐长城历史文化资源,全面有效保护长城本体及沿线历史文化遗产和自然生态环境,将齐长城一线建设成为横贯齐鲁大地的文化遗产展示带、生态环境保护带和文化旅游体验带。

编制实施《齐长城保护总体规划》,建立齐长城保护工程项目库,分点段实施15个左右的长城主体保护展示工程和景观环境治理工程,争取至少3处齐长城段落纳入国家长城保护示范工程项目库。推动制定出台《齐长城保护条例》,依法落实齐长城保护属地管理责任,加大执法督察力度,建立县、乡、村三级联动的长城保护员队伍。加强齐长城文化研究利用。组织专业机构开展考古调查和专题研究,形成一批有影响的学术成果。加强齐长城沿线城市传统村落及自然生态环境保护,完善齐长城旅游交通体系建设,打造长城小镇和长城村落,建设生态保护区和旅游景区,建设齐长城人文自然风景带。(牵头单位:省文化厅、省文物局,责任单位:省旅游发展委、济南市、青岛市、淄博市、潍坊市、泰安市、菜芜市、临沂市、日照市)

13.山东海疆历史文化带

对接国家“一带一路”建设和山东蓝黄经济区战略,整合山东沿海和管辖海域文物资源,做好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与展示工作,打造山东海疆历史文化廊道、文化旅游体验带和文化经济融合带。

配合开展海上丝绸之路申遗工程,对山东海上丝绸之路遗产进行系统调查、测绘、勘探、打捞,加强遗产研究,编制保护总体规划,完成相关遗产的保护展示及环境整治工作。编制山东半岛海防设施遗址保护总体方案。实施重点和濒危海防设施保护工程。加强青岛八大关,烟台朝阳街、奇山所城,威海刘公岛等历史文化街区、历史(优秀)建筑保护修缮与展示利用,开展沿海近现代民居宅第保护修缮工作,积极推动部、省、市共建国家文物局水下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北海基地,建成集调查、勘探、发掘、保护等功能于一体的国家级水下文化遗产保护基地。完成山东省管辖海域及重要港口区域水下遗产调查摸底工作,对重要码头港口进行考古发掘和环境整治。实施盐业遗址保护展示工程,对重点遗址和遗址群进行勘探和复核,建设盐业遗址博物馆。深入挖掘山东开埠文化历史资源,突出沿海城市开埠文化特色,打造特色创意街区,发展文化创意产业。支持青岛、烟台发挥文博产业优势,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博物馆城市。支持青岛、烟台、威海、日照等市挖掘相关文化资源,依托自然风光,体验海洋文化,突出各城市个性品牌,打造海洋文化体验、仙境海岸休闲度假文化旅游目的地。加强山东海疆历史文化研究,编撰出版《山东海洋通史》。(牵头单位;省文物局、省旅游发展委,责任单位:省文化厅、青岛市、淄博市、东营市、烟台市、潍坊市、威海市、日照市、滨州市)

四、实施八大工程

(一)文化经典研究阐释和出版工程

14.推进儒学文献整理研究出版项目。开展十三经注疏会校点校与研究,编纂儒家史论文献、百家儒学精华、集部儒学文献。实施好《齐鲁大典》《子海》《儒藏》《孔府档案》《孟府档集》《孔府珍藏》《中国儒学通志》《孔子思想研究大系》《论语集成》《孟子文献集成》《儒学与艺术学论丛》等重点项目,推出一批文献整理研究着作。加快世界儒学文献收藏中心建设。实施全球汉籍合璧工程、海外儒学文献回归工程及海外山东珍稀历代方志引进工程。(牵头单位:省委宣传部,责任单位:省文化厅、省教育厅、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孔子基金会秘书处、济宁市、山东大学、曲阜师范大学、孔子研究院、省地方史志办)

15.实施诸子百家文化整理研究出版项目。注重墨家文化挖掘阐释,编辑出版《墨子集释》《墨学研究口述史》《墨子传》及《墨子大全》补编等着作。加强法家、兵家、阴阳家文化研究,推出《中国孙子学史》《荀子研究》等一批成果。加强齐鲁古近代科技研究,编辑出版先秦以来山东在农学、医学、建筑、水利、冶金、陶瓷、盐业等领域的史料典籍。(牵头单位:省委宣传部,责任单位:省文化厅、山东社科院,省地方史志办、山东大学、山东师范大学、山东理工大学、滨州学院、中国墨子学会、山东孙子研究会、齐文化研究院、淄博市)

16.实施齐鲁文学艺术经典和名家典籍整理研究出版项目。加强齐鲁文学艺术名家研究,推出古代齐鲁诗词、小说、书画、戏曲名家系列经典选编。加强齐鲁文学经典研究,编撰出版《齐鲁文学典藏文库》《山东百位历史文化名人文学传记》《山东百年新文学史》。(牵头单位:省委宣传部,责任单位:省文化厅,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文联、省作协、山东出版集团有限公司)

(二)大众化普及推广工程

17.编辑出版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大众化系列读物。面向党员干部、青少年、社会公众及海外等不同群体,编写推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大众化系列通俗读物。推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系列经典选编。编辑出版《齐鲁历史名人传略》。做好网络内容开发。(牵头单位:省委宣传部,责任单位:省地方史志办、山东出版集团有限公司)

18.推进优秀传统文化进校园。推行实施《中小学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课程指导纲要》,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列为普通中小学地方必修课程,审定、选用中小学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课程教科书。结合文化主题教育、道德教育、主题班会等,组织、指导各中小学开展传统文化教育,引导和培养中小学生学习兴趣。组织编写《中国传统文化读本》,作为全省高校通识课教材和思想政治理论课辅助教材。推进戏曲、诗词、书画、高雅艺术、传统体育、中医文化等进校园。在中小学开展“国学小名士”经典诵读电视大赛,面向大、中、小学生持续开展以青少年“国学达人”挑战赛为主体项目的齐鲁学子青春国学荟系列活动,打造齐鲁文化校园活动品牌。(牵头单位:省委宣传部,责任单位:省委高校工委、团省委、省教育厅、省文化厅、省文明办、省卫生计生委、省中医药管理局)

19.推进优秀传统文化进乡村、进社区。深入实施乡村儒学和社区儒学推进计划,发挥尼山书院、孔子学堂的引领作用,推动有条件的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农村(社区)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设立儒学讲堂(道德讲堂),定期讲授优秀传统文化。深入实施“一年一村一场戏”免费送戏工程,培育打造一批优秀基层戏曲院团、庄户剧团,民间班社,培养带动一批基层文化工作者、民间文化能手。充分发挥广播影视村村通、户户通等设施载体作用,改进和提升农村电影放映、农家书屋等文化服务供给方式。(牵头单位:省委宣传部,责任单位:省文化厅、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孔子基金会秘书处)

20.组织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故事会项目。征集优秀故事作品,建设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故事会传播平台,开展少年儿童“讲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故事”活动,推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系列儿童剧。(牵头单位:省委宣传部,责任单位;省文化厅、山东广播电视台、省教育厅)

21.加强优秀传统文化数字化建设。推进儒家文化经典数字化,建成面向海内外的传统文化经典数据库。整合中国孔子基金会传统文化数字化工程、孔子研究院以及有关高等院校所存历史文献资料等资源,科学梳理分类,建立世界一流、齐全完备、权威准确的文献数据中心。推进数字化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方志馆、档集馆建设,用2-3年时间,完成全省博物馆馆藏1.26 万件一级文物的信息化采集,建设总量不少于200TB的图书馆分布式资源库群,完成省市美术馆藏品的信息化采集录入和珍贵古籍数字资源库建设工作。推进地方志数字化建设,加快档案馆馆藏档案数字化。实施山东省古籍保护计划,建设山东省国家古籍珍本数据库、山东省古籍数字图书馆。编制《山东省古籍数字图书馆工程——易学古籍数据库建设拟用书目》《山东省古籍数字图书馆工程建设方案与建设标准》,制作古籍数字图像库。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和革命历史档案数字化,健全民间文化抢救保护档案和数字化保护平台。强化优秀传统文化互联网传播,用好各类网站、新闻客户端及微博、微信、微视频、微电影等载体,办好中国孔子网、孔子网络台,建设齐鲁优秀传统文化服务云平台。开展红色文化普查,建设革命历史档案信息数据库,实施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网上展示工程。(牵头单位:省委宣传部,责任单位:省文化厅、孔子基金会秘书处、省档案局、省文物局、省地方史志办、山东广播电视台)

22.加快文化旅游品牌建设。打造提升东方圣地、仙境海岸、平安泰山、泉城济南、齐国故都、鲁风运河、水浒故里、黄河入海、亲情沂蒙、鸢都龙城十大文化旅游目的地品牌和中华泰山封禅大典、威海华夏传奇等一批文化旅游演艺品牌,大力发展红色文化体验游、儒家文化研学游、乡村特色体验游,形成较强的国际影响力和市场竞争力。(牵头单位:省旅游发展委,责任单位:省文化厅、省文物局)

(三)历史文化展示及“乡村记忆”工程

23.实施县及县以下历史文化展示工程。做好县级历史文化展示场所的调整、充实、改造和提升工作,加快推进乡村两级历史文化展示,建成县乡村三级历史文化展示体系。(牵头单位:省文化厅,责任单位:省地方史志办、省档案局、省文物局)

24.推进“乡村记忆”工程。把文化保护传承与新型城镇化建设相结合,用5年时间,在全省打造10个“乡村记忆”乡镇,推出50个“乡村记忆”民俗节庆项目,建设100个“乡村记忆”博物馆(优秀传统文化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馆),建设1000个“乡村记忆”民居。广泛开展乡镇村志编修,提升乡村传统文化、传统建筑保护和传承水平。(牵头单位:省委宣传部、省文物局,责任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旅游发展委、省地方史志办)

25.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展示。实施文物安全“天网工程”,实现文物安全防控全覆盖。加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和历史文化街区、历史优秀建筑、百年老字号、传统民居、古树名木保护,在城乡规划建设中体现地域特征、民族特色和时代风貌。推动乡镇村志编修。挖掘乡村传统文化资源,加快发展齐鲁民俗文化产业。加强工业文化遗产保护利用,深入挖掘其内在的文化价值、社会价值、科学价值、经济价值和旅游价值。加强地方戏曲传承保护,建设一批地方戏曲振兴发展示范区。开展濒危剧种“依团传承”,建立“优秀保留剧目名录”和“剧本共享平台”。在全省设立一批传统工艺工作站和重点实验室,建立山东传统工艺重点项目库,创建一批生产性示范基地,培养传统工艺新生代传承人群,促进传统工艺创新提升。开展非遗传承人群研修研习培训,实施传统工艺振兴计划。开展文化和自然遗产日活动。(牵头单位;省委宣传部,责任单位:省文明办、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文化厅、省文物局、省旅游发展委、省地方史志办、省公安厅)

26.加强博物馆、美术馆群及方志馆建设。加强国有和非国有博物馆、美术馆等设施建设,支持潍坊、淄博等市探索“政府主导、社会主建、规划引领、共建共享”模武,建设美术馆、博物馆群等相关文化项目,打造美术馆小镇、博物馆小镇、名人馆小镇,引导规范文物展览,用好丰富的民间收藏,为社会提供更优质的公益服务。支持潍坊市打造“中国画都”城市品牌。推进台儿庄古城博物馆群建设。到2020年,全省博物馆总量达到600家。加强方志馆建设,到2020年省市县三级方志馆全面建成。(牵头单位:省文化厅、省文物局、省地方史志办,责任单位:淄博市、潍坊市)

(四)“孝诚爱仁”四德工程

27.开展四德工程示范县(市、区)创建活动。示范县(市、区)实现一县(市、区)一道德品牌。建设一批四德公园、四德广场、四德街道、四德文化长廊。(牵头单位: 省委宣传部)

28.建好用活善行义举四德榜。充实建榜内容,丰富建榜形式,完善建榜流程,巩固提升农村四德榜建设,推动四德榜建设向城市社区、企业、机关、学校延伸。利用善行义举四德榜网上平台,广泛开展省、市、县、乡、村五级“榜上有名”先模人物展示活动。(牵头单位:省委宣传部,责任单位:省文明办)

29.大力选树道德典型。深化“山东好人之星”选树和“我推荐我评论身边好人”活动。选树齐鲁时代楷模、全省道德模范、山东好人、齐鲁最美人物。办好“齐鲁时代楷模”、“齐鲁最美人物”发布厅,打造山东典型发布平台。组织拍摄《德耀齐鲁》系列公益广告。(牵头单位:省委宣传部,责任单位:省文明办、山东广播电视台)

30.深化主题活动。深入开展“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实施中华传统节曰振兴工程。利用入学、入队、入团、入党、入职及毕业礼、成人礼等重要节点,举行明礼崇德仪式。组织“诵经典、爱中华”系列活动。广泛开展“美在我家”主题活动,寻找最美家庭。在省内主要媒体开设传统美德及家风建设特色栏目。挖掘整理家训、家书文化。(牵头单位:省委宣传部,责任单位:省文明办、省妇联、省教育厅、团省委、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山东广播电视台)

(五)沂蒙精神研究传承工程

31.加强沂蒙精神研究普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沂蒙精神重要论述,围绕沂蒙精神的历史渊源、发展脉络、内在特质、时代价值等,设立“沂蒙精神研究”专项,推出一批理论文章和学术专着。举办学术论坛、讲座、研讨会、广泛推进沂蒙精神研究交流。发挥讲师团、党校、社科研究单位、宣讲协会及基层宣传文化阵地作用,开展沂蒙精神“六进”活动。把学习沂蒙精神纳入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和党校、干部学院、行政学院、社会主义学院培训的重要内容,融入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和纪律建设各个方面。编辑出版沂蒙精神系列读本作为校本教材,纳入全省高等院校、职业院校和中小学德育课程和思政课教学内容。用沂蒙精神涵养校园文化、开展系列活动。(牵头单位:省委宣传部、省委组织部,责任单位:省委党校、省委党史研究室、省社科联、省教育厅、省地方史志办、山东行政学院、省社会主义学院、山东社科院、省社科规划办)

32.统筹推进红色文化保护展示。实施革命文物保护传承五年行动计划,组织实施一批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程,到2021年建党一百周年之时,全面改善革命文物的保护状况。有计划分批对革命历史类省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党史教育基地进行改陈布展。重点抓好沂蒙革命纪念馆、临沭县滨海红色文化纪念园建设。积极推进山东省档案馆、山东省党史馆、青岛党史纪念馆、胶东革命历史陈列馆、渤海革命老区纪念园、冀鲁豫边区革命纪念馆、网上山东抗日战争纪念馆等基地建设。利用互联网数字化手段,对展陈内容进行全景式、立体式、延伸式展示。组织开展重大革命历史事件、重要革命历史人物、优良传统和革命精神研究,编辑出版《红色齐鲁365》等普及读物。推进地方志编修。做好党史资料和文物的征集工作。(牵头单位:省委宣传部、省委组织部、 责任单位:省委党史研究室、省文化厅、省地方史志办、省档案局、省文物局)

33.丰富传播手段载体。组织创作一批以弘扬沂蒙精神为主题的文学、戏剧、影视剧、音乐等优秀文艺作品。在省主要媒体和重点商业网站开设专栏、设立专题,开展沂蒙故事连载和沂蒙歌曲、沂蒙影视剧展播展映等。利用公益广告、楼宇电视等阵地,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沂蒙精神。以VR 虚拟现实、H5场景制作等现代信息技术,创作一批红色文化题材的网络音乐、微电影、微视频、动漫等作品,运用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等进行传播。拍摄大型VR纪录片《红色记忆》。(牵头单位:省委宣传部、责任单位:省文化厅、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文联、省作协、山东广播电视台)

34.推动红色旅游持续健康发展。完善提升《山东省红色旅游总体规划》,科学合理推进旅游设施建设,打造红色旅游精品线路,提升红色旅游景点品质。推动红色旅游与民俗旅游、生态旅游等相结合,丰富红色旅游产品体系。支持创建全国红色旅游经典景区。编撰出版《山东省红色旅游指南》。(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旅游发展委,责任单位:省委宣传部、省委党史研究室)

(六)齐鲁文化题材文艺创作工程

35.加强齐鲁文化题材文艺创作。推进实施“文学鲁军”提升工程。扶持《山东文学》《时代文学》等文学期刊,每年推出一批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题材文学作品。实施百部影视精品创作生产推进计划,重点打造一批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优秀电影、电视剧、纪录片。推进“地方戏曲振兴和京剧保护扶持工程”,建立“优秀保留剧目名录”、“剧本共享平台”。“十三五”期间全省新创作大型剧目200台、传承传统经典剧目(含经典折子戏)100出。实施王羲之系列品牌书法工程、齐鲁文化重点题材美术创作工程,推出一批精品力作。实施精品歌曲创作工程,推出100首以中国梦为主题、弘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齐鲁优秀传统文化的优秀歌曲,100首山东原生态民歌。制作播出“齐鲁文化人物”系列广播剧,创作生产系列微视频、微电影。(牵头单位:省委宣传部、责任单位:省文明办、省文化厅、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文联、省作协、山东广播电视台)

36.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动漫创作工程。创作生产齐鲁传统文化经典、中华美德故事、齐鲁诸子名家三个系列动画片,出版系列漫画。拍摄制作60集中英文版大型系列动画片《孔子》、40集中英文版大型系列动画片《孟子》、365 集中英文版动画片《论语365》。(牵头单位:省委宣传部,责任单位:省文化厅、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山东广播电视 台、济宁市)

37.推动网络文艺创作传播。策划推出一批传统文化题材的网络文学、网络音乐、网络剧、微电影、网络演出、网络动漫等精品力作。实施优秀文艺作品上网工程,利用主要媒体网站、文学艺术专业网站等平台,把一批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文艺精品有计划地进行网上展示。加强重点文学艺术网站建设,运用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等载体,促进优秀作品多渠道传输、多平台展示、多终端推送。(牵头单位:省委宣传部,责任单位:省委网信办、大众报业集团、省文化厅、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文联、省作协)

(七)齐鲁文化走出去工程

38.加强对外传播品牌建设。聚焦“一带一路”,利用各种平台和渠道,传播孔子及儒家文化,持续打造“孔子故乡、中国山东”外宣品牌。推进尼山世界文明论坛机制化建设,办好世界儒学大会,打造文明交流互鉴高端平台。组织开展“孔子文化世界行”、“孔子文化丝路行”活动。加快尼山书屋走出去步伐。提升“三孔”、泰山、大运河、齐长城、黄河入海口、海疆历史文化廊道等自然、文化遗产品牌国际知名度。支持涉外部门、行业、单位结合自身特点,打造文化交流、文博展览、文化遗产、戏剧演艺、文化旅游等对外传播品牌,形成齐鲁文化对外传播品牌体系。(牵头单位: 省委宣传部,责任单位:省委外宣办、省文化厅、省旅游发展委、省文物局、省外办、孔子基金会秘书处、山东出版集团有限公司、济宁市)

39.深化齐鲁文化与“一带一路”学术研究和文明互鉴。深入挖掘我省传统文化与“一带一路”的历史渊源,深入探讨儒家文化对丝路国家文明发展的影响,加强“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儒家文化的对外传播和文明互鉴研究,设立研究专项,推出一批研究成果。支持“一带一路”沿线相关国家开展齐鲁文化研究,建设“一带一路”齐鲁文化研究智库。开展山东与“一带一路”沿线文物征集,推出儒家文化与丝路文化展览。开展尼山丝路文明对话系列活动。(牵头单位:省委宣传部,责任单位:省委外宣办、省文化厅、省旅游发展委、省文物局、山东出版集团有限公司)

40.深化“一带一路”文化交流合作。实施“‘一带一路’看山东”传播工程,开展“外媒看山东”集中采访活动,组织我省媒体赴“一带一路”沿线国家采访报道,宣传推介山东参与“一带一路”建设进展情况。实施“一带一路”国家《论语》译介工程,推出面向沿线国家的齐鲁文化精品出版物。推出大型人文纪录片《东方丝路》。积极参与国家“丝绸之路文化之旅”文化交流活动。实施山东图书对外推广计划、山东出版物国际营销渠道拓展工程,推动具有鲜明齐鲁特色的图书、音像制品等文化产品出口。办好“孔子家乡山东文化贸易展”、中国(山东)“一带一路”图书版权贸易洽谈会等国际性展会,组织我省文化企业参加国际性展会。(牵头单位:省委宣传部,责任单位:省委外宣办、省文化厅、省文物局、孔子基金会秘书处、省外办、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山东出版集团有限公司、省商务厅)

41.加大齐鲁文化海外推广。实施“感知山东”交流工 程,积极参与“感知中国”“美丽中国”“文化中国”等大型国家形象推广活动,开展“感知山东”系列文化交流活动,多渠道展示、推送、传播齐鲁文化。积极参与国家“欢乐春节”文化交流活动。参与国家“丝绸之路文化使者”计划,面向“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实施齐鲁文化典籍翻译工程和出版精品外译工程。鼓励山东省内的历史文化名城与丝绸之路沿线国家的历史文化名城开展城际文化交流。加大对我省世界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活态展示和国际推介,展示山东丰富多彩的民间文化、民俗文化、饮食文化。加强齐鲁文学艺术经典、文学艺术名家的对外宣传推介。(牵头单位: 省委宣传部,责任单位:省委外宣办、省文化厅、省文物局、省外办、省侨办、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山东出版集团有限公司)

42.拓展海外文化传播阵地。积极参与海外中国馆、中国文化中心、孔子学院、孔子课堂等国家层面海外阵地平台建设,加强交流合作,利用国家平台推介、展示齐鲁文化。推动省属重点外宣媒体拓展海外阵地渠道,实施本土化战略。挖掘侨团侨社、同乡会馆、中餐馆等的文化传播潜力,培育更多海外传播本土力量。推进海外尼山书屋、孔子学堂建设,建设好、运营好贝尔格莱德中国文化中心。(牵头单位:省委外宣办,责任单位:省文化厅、省侨办、孔子基金会秘书处、省外办、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山东出版集团有限公司)

(八)文化研究和传播人才工程

43.加快儒学人才高地建设。深入落实加强儒学人才高地建设的意见,借助泰山学者工程,发挥儒学高端研究平台的作用,面向海内外积极引进和集聚一批儒学研究等高端人才。支持省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美术馆实施“大师引进工程”。(牵头单位:省委宣传部、省文化厅,责任单位: 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44.加大优秀传统文化人才培养力度。制定全省优秀传统文化人才培养规划,研究制定扶持政策。深入实施齐鲁文化人才工程,加大优秀传统文化人才选拔培养、资助扶持力度,把优秀传统文化人才纳入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体系。加强山东传统戏曲、基础研究、编纂出版、传播推广、影视制作、创意策划人才培养。(牵头单位:省委宣传部,责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文化厅、省新闻出版广电局)

45.夯实基层优秀传统文化人才队伍。加强基层宣传文化队伍建设,大力培养尼山书院和乡村儒学师资,重视发现和培养民间文化传承人特别是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发展壮大文化志愿者队伍。(牵头单位:省委宣传部,责任单位:省文化厅、省文物局)

五、组织保障

46.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担负起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政治责任和领导责任,把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摆上重要日程,加强统筹协调和宏观指导,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建立山东省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工作协调机制。成立山东省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作学术委员会,聘请文化顾问,加强对研究规划、课题论证、学术活动和研究成果的咨询、指导和评价。各级党委宣传部门要发挥综合协调作用,整合各类资源,调动各方力量,推动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群协同推进、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作新格局。(责任单位:各级党委、政府)

47.强化政策保障。研究制定相关扶持政策和保障体系,各级财政加大支持力度,切实提高公共文化财政投入保障水平,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统筹整合现有资金,支持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重点工程实施。完善相关奖励、补贴政策,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建设公益性文化项目。建立完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激励机制,对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和传播交流作出突出贡献的杰出人士进行表扬奖励。在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中设立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转化创新重大理论研究专项。在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中,加大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研究项目的扶持力度。深化中国孔子基金会改革创新,进一步明确职能定位,创新基金会运营管理机制,创新落实企业、社会组织、自然人捐赠优惠政策,探索建立政府、企业、社会组织、个人共同参与的基金募集运作机制。充分利用文化产业发展引导基金、文化发展投资基金等各类基金,支持传统文化、红色文化传承发展。(牵头单位:省委宣传部、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文化厅、省社科联、孔子基金会秘书处、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省金融办)

48.营造良好环境。结合本地传统文化传承保护现状,制定完善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政府规章,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广泛开展普法教育,增强依法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意识,形成良好的文化法治环境。坚持全党动手、全社会参与,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的各项任务落实到农村、企业、社区、机关、学校等城乡基层。充分发挥领导干部的带头作用,公众人物的示范作用,青少年的生力军作用,先进模范的表率作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从业人员的积极作用,文化志愿者、文化辅导员、文艺骨干、文化经营者的重要作用,给予优秀社会组织和个人表扬奖励。有计划有重点地扶持一批品牌性文化社会组织,定期发布政府支持社会组织参与项目名单,扩大政府对社会组织购买服务范围和额度,加强社会组织能力建设,促进健康有序发展,营造全社会参与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生动局面。(牵头单位:省委宣传部,责任单位:省人大法工委、省法制办、省委网信办、大众报业集团、省文化厅、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山东广播电视台)

各相关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制定具体措施,分解目标任务,明确完成时限,强化督导检査,切实把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中共山东省委办公厅

2017年9月7日印发


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办

各县(市区)政府、市直各部门、单位联合内容保障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