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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流合作科——工作职责

发布日期:2023-02-09 1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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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流合作科:负责与省级驻济儒学研究机构和高等院校的协调联络、交流合作,配合相关市直部门和县(市、区)以示范区的名义对上争取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两创”工作相关政策、资金、项目等,负责与省内外地市的沟通联络,牵头组织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两创”工作的宣传推介及交流合作。

联系电话:4453716


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办

各县(市区)政府、市直各部门、单位联合内容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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